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年8月31日至9月底对宿州市开展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宿州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意见箱设置地点:(1)南苑宾馆院门东侧;(2)市政务中心主楼大厅
(二)举报
(三)电子邮箱:ahswxs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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