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安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改扩建(刚性填埋场)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婆罗山北侧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新增
新建刚性安全填埋场20.万m3,每年处置高盐类等危险废物1.5万吨(外接危废),并在改扩建期新增部分处置类别。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吉安创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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