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安庆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安庆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依照评估指标和评估工作程序,经安庆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评定出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年12月4日至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若对评估等级结果有异议,请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刘庆汪传文联系-
安庆市民政局
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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