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
首页
安庆简介
安庆地点
安庆市场
安庆要闻
安庆发展
安庆天气
安庆旅游
安庆信息

关于补收2014年7月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关于补收2014年7月单位职工

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7月7日省城镇养老保险中心、省社保基金征缴中心联合公布的《关于使用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2014年度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关参数问题的通知》(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函〔2014〕31号)要求,我市将以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7806元),暂作为处理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征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参数。为维护单位职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现按以下标准补收单位职工2014年7月征缴计划社会保险缴费不足部分。

一、补收标准

缴费基数                    (7月征缴计划)        

2305~2391元 

 2391~11523元

等于11523元

补收基数                       (8月征缴计划)

2391元                           减7月缴费基数

0

其中,本人工资低于11951元的,本人工资减11523元

其中,本人工资高于11951元的,按428元(11951减11523)

补收险种

2014年7月征缴计划参加的社会保险

补收比例

2014年7月征缴计划险种的缴费比例

二、举例说明

例一:某单位职工甲,7月征缴计划缴费基数为2305元,8月该职工补收基数为86元(2391-2305)。

例二:某单位职工乙,7月征缴计划缴费基数为2360元,8月该职工补收基数为31元(2391-2360)。

三、特殊情况处理

(一)7月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的,医疗保险不再补收。

(二)7月办结养老保险退休登记手续(即在单位回执《人员减少表》上注明“已登记退休”)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不再补收。

四、其他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用人单位新增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最低)为2391元,上限(最高)为11951元。

 

                                   

2014年7月31日

 


转载请注明:http://www.anqingzx.com/aqtq/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