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潜山微生活" 当天下午15时许,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辅警在宿松路水果市场路段疏导交通时,见一辆牌照为浙GN2P7X福特轿车违规停车,多次上前劝导驶离。驾驶人刘某龙走走停停,影响了道路正常通行。坐在副驾驶室的徐某东无端对交警劝离行为进行辱骂。执勤民警依法对徐某东进行传唤。带离过程中,同车的刘某龙、刘某玉上前阻拦,并对民辅警进行辱骂、揪扯。孚玉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刘某龙、徐某东、刘某玉三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经调查取证,刘某龙、徐某东、刘某玉三人对其阻碍交警执行职务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二款之规定,宿松县公安局对刘某玉处行政拘留十日;对徐某东和刘某龙分别处罚款元和元的处罚。
案发后,宿松县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并慰问了受伤的民辅警。
警方提示:春节期间,各地交通流量剧增,道路通行压力较大,车辆违规停放、掉头、加塞都会引起车辆通行受阻,造成交通堵塞。请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服从交警的管理和指挥,共同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宿松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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