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年12月22日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部分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的通告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将市区部分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调整范围
凡被市政府列入计划单列户(即税款入库金库为市金库)的纳税人户籍及其日常管理事项调整至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大桥区局)。凡大桥区局原管理户籍及其管理事项(不含市级纳税人)调整至宜秀区国家税务局。将原光彩四期纳税人户籍及其管理事项调整至宜秀区国家税务局。调整时间
年12月31日前。注意事项
本次涉及调整企业的申报、领票等服务事项仍在安庆市国税局办税大厅办理。本次调整的个体工商户申报、领票等服务事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税厅办理。其他涉税事项在调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向办税服务厅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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