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
风险等级分类名单
(截至年2月25日24时)
一、高风险地区(1个)
合肥市:瑶海区
二、中风险地区(39个)
合肥市: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肥东县、巢湖市
淮北市:相山区、濉溪县
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
宿州市:埇桥区、灵璧县、砀山县
蚌埠市: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
阜阳市:颍州区、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
淮南市:田家庵区
滁州市:凤阳县
六安市:金安区、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
马鞍山市:和县
芜湖市:芜湖县、南陵县
宣城市:宣州区
铜陵市:义安区、枞阳县
池州市:东至县
安庆市:怀宁县、宿松县
三、低风险地区(65个)
合肥市:长丰县、肥西县、庐江县
淮北市:烈山区、杜集区
亳州市:蒙城县
宿州市:萧县、泗县
蚌埠市:五河县、固镇县
阜阳市:颍东区、颍泉区
淮南市: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寿县、凤台县
滁州市:天长市、琅琊区、南谯区、明光市、全椒县、定远县、来安县
六安市:裕安区、叶集区、舒城县
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含山县、当涂县
芜湖市:鸠江区、弋江区、镜湖区、三山区、无为市、繁昌县
宣城市: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广德市、宁国市
铜陵市:铜官区、郊区
池州市:贵池区、石台县、青阳县
安庆市:迎江区、宜秀区、潜山市、岳西县、大观区、桐城市、望江县、太湖县
黄山: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
2户籍岗位,迎“疫”绽放面对疫情,程庄派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户籍咨询、电话预约等便民措施与群众沟通,确保疫情期间户籍工作“不打烊”,服务“不缺位”,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护措施!
薛楼派出所也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预约、登记办理工作,践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急事急办”服务承诺,获得群众好评。
3关于中小学开学事项,国务院最新通知来了!导读
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且以附件形式发布了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25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了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在方案中对中小学校开学前后的准备及卫生防护等提出25条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做好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的储备;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等等。其中还提出,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中针对各行业、各场所等均作出详细的防控技术方案。
其中,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小学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中小学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6.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9.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0.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真正的开学时间大家还需要耐心等待哦!一旦公布会及时告诉大家!
4年砀山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公告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1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年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岗位数量和范围
(一)岗位数量
年我县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个。
(二)岗位范围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等。
二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一)安置人员类型
征集的公益性岗位必须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且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在本市城镇常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二)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
用人单位应与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1、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一般不超过3年。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每月给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岗位补贴(目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每月);按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元岗位补贴。两项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一般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吸纳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元一次性岗位补助。
3、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继续用人补贴。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
三岗位申报程序
(一)岗位申报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向县人社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岗位确定
根据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县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会同县财政部门商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种类、数量。
(三)签订购买服务协议
县人社局与承接岗位安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岗位申报时间岗位集中申报时间为年2月26日--年10月31日。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岗位申报受理部门:砀山县人社局就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