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年,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多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年,获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年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全日制在校生约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诚聘事业单位编制内优秀人才15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8月27日至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8日至9月11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