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通讯员:鼓研
导语:6月23日上午,鼓楼区法院开医院医生被刺伤一案,庭审中被告人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不持异议。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当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庭认为被告人赵某经事先踩点,持刀抢劫素不相识的受害人孙某某,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新闻回放
年2月16日上午8时47分许,民警接到医院有人伤害医生,遂出警至现场将犯罪嫌疑人赵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
年2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2月18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同日由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执行逮捕。
年3月17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赵某涉嫌抢劫罪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年4月28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对赵某抢劫一案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庭审直击
动机:以送假“红包”为名实施敲诈
法院审理查明,年2月15日下午,被告人赵某来到本市鼓楼区广州路乌龙潭公园,见到医院,遂产生了以送假“红包”为名,进而敲诈医生财物的想法。15时许,医院二号楼11层肝脏外科,见副主任办公室孙某某即被害人一人在办公室工作,便谎称其女友的父亲患有肝病需要住院与孙攀谈,并约定次日上午将病历带来详谈。
同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被告人赵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假“红包”和一把单刃尖刀进入被害人孙某某的办公室后将门反锁,以表示感谢为由拿出“红包”送给被害人,遭到拒绝。
行凶:敲诈不成恼羞成怒持刀伤人
赵某见状,遂拿出尖刀,采用持刀威胁、捂嘴等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交出手表等钱财,被害人握住赵某持刀的手并大声呼救,搏斗过程中致被害人左大腿内侧被刀刺伤、牙槽骨骨折、面部与手部、腿部多外擦挫伤、划伤。医院工作人员踹门将赵某当场抓获。
为了减轻罪责,赵某前六次接受审讯都作了虚假供述,称自已为医托,被受害人孙某某批评后实施报复等。到第二天下午第七次供述起的历次供述中赵某才如实陈述犯罪动因,其陈述的这些犯罪动因与犯罪事实与他在法庭上的供述完全一致,事实上他在作案前根本不认识孙某某。
判决:犯抢劫罪获刑9年 罚金1万元
昨日庭审,当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事先预谋并踩点,确定作案目标后敲诈不成又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受害人多处轻伤和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有预谋使用管制刀具,在医院公共场所内实施抢劫,且有受过行政处罚的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 赵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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