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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意见

 

为服务我市全力实施“民生工程”,加快实现崛起、构建和谐安庆,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发挥劳动保障职能应有的作用。2008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和省劳动保障厅党组的要求,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促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障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在安徽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讲话的精神上来。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用党纪政纪严格约束自己。严肃党的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国家和省关于劳动保障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实施二十八项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涉及我们劳动保障工作的四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制度,深入进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教育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忠诚党的事业。教育党员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规范决策行为、管理行为和执法行为,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充分运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继续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廉政和勤政的要求统一起来,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履行职责,规范从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严肃查处办事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营造廉洁、高效的机关。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项管理工作,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为由的游山玩水,出国旅游的不正之风,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以促进“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真正落到实处。

三、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劳动保障部门实际,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进一步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抓好动员部署,明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做到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抓好制度清理,对劳动保障系统现行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查找薄弱环节,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分类清理登记;抓好制度完善,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与国家现行规定相抵触或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予以废止,对不完善的制度加以修订完善,对比较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加以细化,或制订配套措施,着眼于事前防范,针对当前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环节,进行创新制度,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源头预防和治本措施;抓好制度落实,各项制度修订完善后,统一汇编成册,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加强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四、不断完善和推进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加大源头预防腐败的力度,促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加强对党风廉政监督条例等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审核、审批权力行使的规范和制约,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使公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最大限度地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行业自律“六不准”,即:不准违反法规、政策和程序办理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业务;不准利用行政审批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基金、资金分配、待遇核定以及就业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审核等,为部门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挪用、侵占或与他人串通套取、冒领社保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不准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之机乱办班、乱发证;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被检查对象或服务对象宴请、公费旅游和免费娱乐活动;不准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要求服务对象参加不必要的培训、技术考核和评比检查活动。

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促使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财务、工程项目、采购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保基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业再就业资金审计及金保工程审计。坚持做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继续实行领导干部一年一述职述廉,一年一群众评议,一年一组织考核,一年一谈话提醒制度,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坚持和完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及轮岗交流等制度,落实和完善相关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防止考察失真导致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创新力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用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

五、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

坚持以增强“两情”,改进“两风”为核心,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以及机关效能建设,真正把廉洁从政的要求融入到机关建设中,落实到本职工作中。2008年省劳动保障厅将在全省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开展“三优”,“四比”活动,即“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和“比业务技能、比服务质量、比工作效能、比岗位奉献”。继续采取明查暗访、互相抽查、外出观摩、定期考核、星级服务评比等形式,引导各级窗口单位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深入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我局各窗口单位要积极响应,争创省优、国优。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严格督促执行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认真及时办理回复群众投诉咨询。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完善办事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推进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力求在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负责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主要和协同责任单位,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并落实到有关科室单位,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探索劳动保障系统党风、行风建设的特点,研究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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